食品流通管理制度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
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初次购入食品,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下列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正、食品流通许可证;2、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书;3、进口食品有效商品检验证明
索验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愉,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上述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准进货
(二)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首次购入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该食品的检验报告,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家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购入食品时,应当老实巴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索取资料的管理
经营者索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档案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证明文件的查验
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二、食品进销货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第1页共7页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一)记录方式
食品经营者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微机记录、书式记录、、票据记录三种方式
1、微机记录
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开发或购置“食品采购、销售记录软件”,利用微机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