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畅通技术信息流程,确保某工程建设有关各方意见及时有效沟通;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有效及时传递,以便某工程建设各有关各方、各个场所都能及时使用有效文件,防止误用失效、作废文件;及时、完整、准确、系统的整理、归档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有意义的数据
本办法所称文件是指信息及其承载媒体,包括如下几类:⑴.有关的国家、地方法令、法规;⑵.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方的与某工程建设有关批文;⑶.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和技术标准;⑷.合同文件
含图纸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与监理、施工单位等往来函件、会议纪要;⑸.学院下发建设办公室文件、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⑹.工地现场检查记录、会审记录、会议纪要、建设办公室阶1段工作总结、监理周报、月报等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管理归总工程师负责,建设办公室任何部门收到的文件、技术资料均要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在指定时间内审阅签署处理意见后交办
第五条总工程师办公室(或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设信息资料管理员岗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统一编码、收转、跟踪催办、保管归档工作
第六条设计图纸由建设办技术部按工程进度与合同要求向设计院催要,在指定时间内审核并由技术部部长签署意见转建设办资料管理员
第七条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的往来函件、工地建设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材料检验信息,设计错误、施工环境变化、以及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其他问题由工程部负责收集,在指定时间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建设办资料管理员
第八条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各部门对外沟通文件由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