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民宿必备项目检查表四星级序号项目与否达标1
1应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规定,获得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证照
2经营场地应符合本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现行城镇总体规划、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所在地民宿发展有关规划
3服务项目应通过文字、图形方式公告,并标明营业时间,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
4经营者应定期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记录调查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突发事件等信息
1经营场地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2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清晰醒目;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3应配置必要的防盗、应急、逃生安全设施,保证游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4应建立各类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贯彻安全责任,定期演习
5食品来源、加工、销售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国标规定
6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持健康证上岗
环境和建筑3
1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GB5749规定
2室内外装修与用材应符合环境保护规定,到达GB50222的规定
3建设、运行应因地制宜,采用节能减排措施,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4周围环境应整洁洁净,绿植维护很好
5建筑外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
设施和设备4
1客房应配置必要的家俱,摆放合理、以便使用、舒适美观
2客房应有舒适的床垫和柔软舒适的床上棉织品(被套、被芯、床单、枕芯、枕套及床衬垫等)及毛巾
3客房应有水壶、茶杯和饮用水
4客房应有充足的照明,有窗帘,隔音效果很好
5应有以便使用的卫生间,24小时供应冷水,定期供应热水
照明和排风效果良好,排水畅通,有防滑防溅措施
6各区域应有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