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律师职业道德综合知识笔试题库一、判断题1
律师有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以处一万元如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予以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如下的惩罚
律师有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阻碍对方当事人合法获得证据的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如下的惩罚,可以处五万元如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在受到停止执业惩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予以停止执业惩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行平常监督管理
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惩罚的律师,惩罚期满未逾三年的,可以担任合作人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导致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行为的律师追偿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刊登学术论文、案例分析、专题解答、讲课、普及法律等活动,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
律师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可以私自转委托他人代理
某律师曾在一起民间借贷诉讼案件中担任原告甲的代理人,案件办结七、八个月后,该律师又代理了一件他人乙起诉上述案件原告甲的民间借贷诉讼案件,在该案件中律师的身份为原告乙的代理人
该律师的做法符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律师在审查借贷案件委托人提供的借条时发现,虽然委托人称双方约定月利率2分,但借条上却没写明,于是律师就告知出借人如借款人不承认且没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