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中队争创活动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不断满足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经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城管执法中队中开展“示范中队”争创活动,创树城管中队规范化建设样板,促进城管中队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两会”精神,围绕“推动城市管理精致化精细化发展实现内涵转变”的战略目标,通过“示范中队”争创活动,扎实推进实施“基层基础建设年”、“城管文化建设年”、“执法规范建设年”,切实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着力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二、争创范围各城管执法中队三、争创标准围绕“基层基础建设好、城管文化建设好、执法规范建设好、工作成效展现好”的“四个好”争创标准,开展示范中队评定(示范中队评分标准见附件1)。并对示范中队创建中单项工作突出的评定单项先进。1、评定标准(1)示范中队示范中队综合考核分值需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示范中队评定不受名额限制。(2)单项先进按照“基层基础、城管文化、执法规范”三个类别评定“单项先进”,评定标准为:示范中队创建综合考核分值不低于85分,且单项工作突出、考核分值达到23分以上(含23分),执法规范单项先进必须获得市“执法规范示范点”称号。单项先进评定不受名额限制(评为示范中队的不再参与单项先进评比)。2、评定准入制第1页共4页XX县区中队月度考核分值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排名第一或月度绩效考核全年加权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派驻中队重点工作扎实完成、创建达标一条市市容管理示范路、违法建设管控查处率100%;当年度获得市法制办“规范执法示范点”称号或市级以上荣誉。3、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示范中队和单项先进评创实行一票否决:(1)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的;(2)因执法过错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体上访的;(3)有重大恶性事件曝光并查实的;(4)有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撤销(变更)的;(5)有责任事故或刑事犯罪案件的;(6)中队月度考核分值连续二次或累计三次(XX县区中队累计四次)排名末位的;(7)中队受到黄牌警告及以上处分的;(8)创建台账资料虚、假、空,综合考评中弄虚作假的。四、验收办法“示范中队”争创工作按照不定期抽查、年中初评、年终自评、综合考评的程序实施。1、不定期抽查。在上、下半年度各组织一次不定期抽查,督促各中队落实争创工作,着力抓重点抓亮点、抓日常抓经常。2、年中初评。半年度,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中队的争创情况进行考核初评,并将初评情况反馈各中队。3、年终自评。各中队对照争创标准开展自评,填写《“示范中队”争创自评表》(见附件2),并上报局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4、综合考评。年终,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争创标准,以“日常检查考核和年终集中考评相结合”为原则,按照月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值占20%,年中初评分值占30%,年终考评分值占50%的比例,形成综合考核分值,并对各中队争创工作进行综合第2页共4页评估,报局研究决定。五、奖励办法1、表彰授牌。对示范中队争创考核合格的,进行书面通报表彰并命名授予“示范中队”奖牌。对单项性工作突出的,进行书面通报表彰并分别命名授予“基层基础建设先进中队、城管文化建设先进中队、执法规范建设先进中队”奖牌。2、实施奖励。对获得“示范中队”命名表彰的中队和获得“单项先进”的中队,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奖励。3、评先挂钩。在“示范中队”争创活动中,年终综合考核分低于80分的中队,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执法大队、机关科(办)年终考评与定点联系中队示范创建工作挂钩。六、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示范中队”争创活动是扎实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大力推进“三个建设年”的有力举措。所有中队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全局意识,全心全意参与到争创活动中来,切实把争创活动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示范中队”争创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