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一、“四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一)领导重视,加强了民族政策、法规的制定、宣传、执行1、建立法制机构,明确职责
2001年,为做好民族“四五”普法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民族依法行政工作、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民族科为我局民族行政执法的内部法制结构,具体负责民族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评,并按时向省民委、地委、行署报送《依法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4、严格执法,服务于少数民族群众,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①2003年,根据加格达奇区少数民族群众放映,个别中小学校对符合免交学杂费的少数民族学生没有给予优惠待遇,我局及时同有关部门协调,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
2005年,将深入各县区(局)对《XX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XX省民族教育条例》、《XX省民族乡条例》、《XX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大发[2002]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针对民族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②五年来,我局根据《XX省民族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共计为1055名少数民族大中专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审核手续,使一大批少数民族考生获得了考取大学的机会
依据《XX省民族教育条例》和大发[2002]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少数民族学生能享受到规定的民族优惠政策,共为少数民族学生开据减免学杂费证明500余份
③按照国家、省、地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经过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五年来,共办理变更少数民族成份47人
④2001--2002年,为贯彻《XX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对全区50家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摊床和店铺进行了年检,并为其中26家店铺发放了牌匾
2003年12月,我区的XX县区民族宗教局根据少数民族群众举报,依据《XX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取缔了一个非法从事的“清真轩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