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强化政策性水稻保险办法一、队伍建设和主要职责参与政策制定,各镇(街道)农办、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全面负责政策性水稻平安工作
负责政策性水稻平安相关工作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对农户投保资料的审核与确认,协助平安公司向农户收取农户自交局部保费和分发保单工作;协助平安公司对投保农户种植地点与面积的核查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负责对片区内承保的水稻损失情况进行确定与核实;协助平安公司做好承保与理赔的公示工作
由金、吴等26位同志组成,市里成立政策性水稻平安专家组
市农林局副局长金为组长,粮油首席专家吴为副组长(详见附件)专家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政策、确定损失,并参与各地水稻平安相关工作;承担承保农民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平安公司做好现场踏勘、灾情定损等理赔工作;加强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二、承保方案(一)投保对象确定
以市农业局和种粮大户协会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市种粮大户协会会员中早稻种植面积0亩(含)以上的水稻种植大户作为投保对象
对早稻种植面积小于0亩,或种植面积大于0亩,但非协会会员的一律不予承保
考虑到我市中、晚稻的实际风险较小,农户投保积极性不高,因此延续上年的做法,不再开展中、晚稻的政策性保险工作
(二)投保资料要求
大户有意愿投保的,向所在村提出(也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并填写投保单(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一卡通银行账号、政府补贴名单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以村为单位统一上报镇(街道)农办
镇(街道)农办对投保人的会员资格、投保面积等进行初审后,统一报保险公司审核
自年起,投保人需同时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流转合第1页共3页同
(三)保险期限
起始日零时起至当年月日24时止(考虑到从填写投保单、收集相关投保资料到送单需要一些时间,在填写投保单的保险起始日期时统一往后推3天)
(四)水稻保险的保额金额统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