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理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意见根据全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清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清理、审核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通过清理和规范,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二、清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牵头负责,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乡镇企业局参加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市编办负责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涉及投资和规划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和审核;(四)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做好社团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和审核;(五)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对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金监管;(六)市人事局负责综合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七)市国资委负责对涉及行业(企业)、所联系行业协第1页共5页会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和审核;(八)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九)市乡镇企业局负责对涉及中小企业、所联系行业协会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