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财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市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区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步伐,现就财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全力支持农业产业化(一)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为了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20XX年全区财政安排支农资金1.1亿元,其中: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和干杂果专项资金500万元(以后每年安排500-800万元),安排扶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00万元,安排农资综合补贴及粮食直补资金2500万元,安排退耕还林资金3700万元,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1000万元,安排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治、水利建设、防汛经费和良种补贴等资金1400万元,重点支持现代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农民个人、社会资本、信贷资金投资农业,加快我区农业产业化进程。(二)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技术培训和家禽、畜牧、水生动物的配种、疾病防治取得的应税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经营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并采取措施加大涉农补贴力度,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提高到每亩57元,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元,地膜玉米每亩补贴10元,对能繁母猪每头补贴100元、奶牛良种每头补贴30元、粮食良种每公斤补贴1元,对农机具按照购进价格30%的比例给予补贴,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按标准给予补贴。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继续实行“一卡通”发放形式,确保各项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到广大群众手中,推动我区种、养殖业的发展。(三)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第1页共5页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20XX年,为了搞好省级“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我区今年计划实施12个村,安排互助资金180万元,用于村级互助,引导农村闲置资金的合理流动。今后对按照上级要求新增的试点村,将同步安排互助资金。二、着力推进工业化(一)建立领导包抓重点企业制度。为了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财税部门建立了局领导包抓重点企业工作机制,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对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综合运用税收优惠、信用担保、专项资金扶持等手段,着力支持和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同时,建立重点企业信息反馈制度,加强财税部门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分析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重点企业的预警监测,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二)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按照产业发展集群化、集群发展园区化的要求,区财政今年安排300-500万元,用于加快电力园区、铝工业园区、建材工业园区及煤炭产业集群区“三园一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投资过亿元的企业入驻园区,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同时,为支持园区发展,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入园企业,经申请批准,可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减免。对企业从事工业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XX年区财政安排2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2000万元国企改制及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和发展。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20XX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企业的第2页共5页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