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教学提纲【课程标准】“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初步了解人格尊严权的内容,了解公民享有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具体内容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
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
能力目标: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
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人格尊严权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犯者的法律责任
情感态度价值观:懂得珍爱自己的名誉,维护自己的尊严,增强自尊心
能够自觉地尊重他人,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
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知识结构】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不可辱什么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的核心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名誉权的内容与侮辱、诽谤等行为作斗争我有肖像权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肖像权是对自己肖像的专有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权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姓名权姓名是人们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姓名权是对自己姓名的支配权与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行为作斗争【教学目标】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1、人格尊严不可辱活动一:★你的看法呢
如果你是小光,会有什么感受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气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郭老师因小光考试不及格就批评小光比猪还笨并罚小光面壁,这是对小光侮辱、体罚的行为,侵害了小光的人格尊严权,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
而小光父亲认为12岁的小孩没有人格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