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案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霸王合同,煤矿爆炸,恶作剧,侵害了什么权利
2、人格权: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2、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加以保护
第一节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综合设计思路1、设置问题情境,引出话题——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导语:同学们,在我们所享受的各种权利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影不离,也就是说,这些是“生则带来,死则带走”的,同时又是作为人不可或缺的“东西”,你们说这些“东西”都是什么呢
(生命、健康、自由、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
法律上把这些权利称为人格权
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学习有关人格权的内容,今天我们学习第一个内容: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2、比较分析认识权利——认识“人格权”(阅读教材25页正文第一段)内容:比较人格权中的“人格”和平常说的某人“人格高尚”,某人有“伟大的人格”中的“人格”,体会其中的涵义与区别
(学生谈认识,教师归纳)平常所说的“人格高尚”某人有“伟大的人格”是指人的“精神品格”,属于社会学的探讨范畴
而人格权中的“人格”法律上的,是指作为法律所承认的“人”的“资格”,或者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
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的保护
3、合作探究了解权利——进一步了解“人格权”(阅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