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师大附中学习小组学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党委和校级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根据师大党委的有关精神,为使学校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学习制度。第二条中心学习小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理论水平、决策能力、办事效率和改进作风为基本准则,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的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与学校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政治思想理论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有关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知识。每学期定出具体计划。第三条中心学习小组由党委书记、正副校长、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党委秘书组成,由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安排。第四条每次学习,原则上先布置学习内容,以讨论式为主,辅以其他形式,如中心发言、专题讲座、考查学习等。每次学习,要求事先准备一个重点内容,并认真作好记录。第五条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一个单元时间,每学期集中学习三至四次。第六条参加中心学习小组学习的成员,必须高度重视理论学习,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集中学习前,应按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自学,作好笔记,讨论时应联系实际积极发言,每年应写有学习小结或体会。第七条中心小组的学习情况、学习内容、出勤情况,由党委秘书作好记录,并妥善保存。第八条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接受师大党委宣传部的检查,并按要求汇报学习情况。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