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小学环境管理制度为维校园环境,更好的美化、绿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所,特制定校园环境管理制度:㈠维护校园绿化的规定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
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各类车辆和进行体育活动,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㈡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办法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1~3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1~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
4、不准将学校花卉、苗木携带出门,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2~5倍罚款
5、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配合实施
㈢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成活
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5%
2、植保状态
防治病虫害,每年不少于4次
无病害率达到85%
3、树木修剪
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
要求无枯枝、死树
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第1页共2页5、浇水施肥
按树木花草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春、秋施肥不少于两次,暑假由专人负责抗旱浇水或排涝
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7、检查评比
按照每个单位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一次,每期评比一次
㈣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1、清扫时间
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2、清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