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伤亡事故统计和数据库建设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1991年3月,国务院第75号令发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扩大了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范围
1992年10月,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制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2001年1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新的《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管技装字[2001]93号)
这些制度的出台提供了政策保障,促进了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
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企业上报不及时,甚至瞒报
这一点在非国有企业更为严重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瞒报、拒报伤亡事故的人和单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死亡和重伤倒挂
从统计数字上看,死亡人数大大高于重伤、轻伤人数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对重伤事故报告的控制手段不力
但是,单纯通过安全监察部门查处重伤事故,力量不足,手段不强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全面建立强制性工伤保险制度,特别是采矿业、建筑业等事故多发行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事故统计问题
其次,要降低事故调查成本,尽量减少事故调查时企业的接待压力
第三,可与卫生部门联合,规定医院有报告事故的义务
第四,要公布事故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事故报告速度慢
主要原因:一是报告层次多,乡镇企业要经过乡镇、县等层次,其他企业要经过主管部门等
二是没有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发生事故后无法报告
三是事故报告手段落后,通过电话所报告的事故资料不翔实,信息不丰富
要解决报告速度慢的问题,首先应减少报告层次,规定发生事故直接向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其次应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建立事故报告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