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征地拆迁工作制度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为加强征地拆工作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调查登记制度(一)调查人员组成征地拆迁现场实物调查必须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即实行“五到场五签字”调查确认制度:1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及签字
被征地承包经营人到场及签字
被征地所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到场及签字
项目用地单位代表到场及签字
(二)调查登记要求1
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公开测量、公开登记,做到不重不漏
表格填写清晰,杜绝随意涂改,全名签字盖章
现场绘制调查登记表上被征地拆迁房屋示意草图、填写尺寸数据,现场拍摄被其形状图片编号备查
(三)资料移交要求调查登记资料必须一式三份,在现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现场交给被调查人,另外两份及时移交专人签收管理(一份作原始资料存档备查,一份交内业工作人员录入汇总)
二、公示制度按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相关规定,必须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臵、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臵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五)监督举报电话等
第1页共4页三、信访制度(一)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接待,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
处理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
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因处理不及时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