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概述1、在计划经济管理时期,建设工程的两种管理模式都是针对特定的建设工程(临时组建)的管理机构
2、1993~1995年属于建设工程监理稳步发展阶段,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初步形成
3、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确立了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法律地位
4、建设工程按建设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等
5、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献,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
它是单项工程的构成部分
6、监理工作重要根据:(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建设工程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原则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献
(4)建设工程监理协议及其他有关协议文献
7、实行有效的监理措施采用审查、巡视、监理指令、监理汇报、旁站、见证取样、验收和平行检查等措施
8、经建设单位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令
9、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构成
10、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包括:(1)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2)验收检查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3)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1、项目监理日志,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状况制定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日对监理工作及工程施工进展状况进行详细记录
12、巡视应包括如下内容:(1)施工单位与否按工程设计文献、工程建设原则和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与否合格
(3)特种作业人员与否持证上岗
13、将影响工程主体构造安全的、完毕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导致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14、见证取样是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波及构造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