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安全管理与监督体制中国海洋石油工业起步于60年代,1967年建成了第一个海上采油平台
由于技术和资金的原因,初期发展比较缓慢
70年代末期,海洋石油工业成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领域,通过对外合作,海洋石油工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1982年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时,原油产量不足10万吨/年
2000年,海洋石油总公司油气生产产量已经突破2000万吨/年
与此同时,海洋石油安全生产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几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一般事故也呈下降趋势
海洋石油作业的特点海洋石油是海上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和行业,其主要作业是在远离陆岸的海洋环境下进行的,其特定的作业环境决定了作业的特点:1.作业环境恶劣
我国海上石油作业的水深从几米到几百米,作业区域从南到北,近的离岸几十公里,远的离岸几百公里
环境条件非常复杂,海上石油平台和设施除了要面对海上风、浪、流的影响,海水对设备的腐蚀等常规风险外,还要面对南方的台风、北方的海冰以及风暴潮等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环境
2.作业风险大
海上作业平台小的只有几百平方米,大的几千平方米,好像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
自然条件恶劣,生产生活空间有限,油气生产设施集中,在这种条件下进行钻井、试油、油气生产等高风险的作业,很容易发生各类事故,而且由于油气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集中,在发生事故后容易产生连锁反应,酿成重大恶性事故
1979年的“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1987年的英国Piper
Alpha平台特大火灾以及最近发生的巴西P—36平台的翻沉事故,都说明了海上石油作业的高风险性
3.救援工作难度大
由于海上石油平台的空间有限,在发生事故后逃生的途径相对较少,救援工作也非常困难,只能依靠守护船舶和直升机,离岸较远的平台直升机从陆地起飞到平台需要几个小时,还要受到天气和海况的限制
“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发生时因风浪大、天气寒冷,平台74人中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