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桂林市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市发〔2020〕3号),加快推进易地移民搬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采取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乡村旅游区、中心村安置和插花安置等方式,桂林市“十三五”时期易地移民搬迁11975户,共47908人,其中建档立卡对象10770户43084人,同步搬迁对象1205户4824人
其中,2020年搬迁2730户1091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40人),2020年搬迁5655户2262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819人),2020年搬迁3590户1437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925人),2020年、2020年进行搬迁扫尾、巩固工作
我市易地移民搬迁工作,涉及龙胜、资源、灌阳、全州、阳朔、永福、临桂和雁山等8个县(区)
二、政策措施(一)明确易地移民搬迁重点对象
易地移民搬迁的重点对象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过精准识别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地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贫困人口
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由各县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地搬迁规模10%的比例确定并分年度实施
搬迁对象最终以项目县人民政府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后列入当年易地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的对象为准
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城镇扩建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不得列入易地移民搬迁安置范围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各项目县(区)人民政府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坚持规划引导
各项目县要充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