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改革可行性研究一、现金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管理对象覆盖面狭窄《细则》第二条中关于“企业”的范围的概念阐述为“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未包含“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新的所有制形式
(二)结算起点过低《条例》第五条第八款规定“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即支付1000元以上现金就要履行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24年过去了,物价指数、经济水平和货币形势等和当时相比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而1000元的结算起点已经不符合现实情况
这一现实情况给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支付现金管理过程中,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如果执行《现金管理条例》,这样难免会延误办事效率,给现金管理带来困难,为此,一些单位就没有完全履行或应付履行《现金管理条例》
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也不便操作
这就导致在现实中,执行单位不便执行,监督单位不好监督
(三)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监督管理不到位《条例》中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开户银行对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坐支现金额度的审批等,但在目前情形下很难操作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银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环境下,开户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开户单位不敢检查,发现问题更不敢处罚;在执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制度时,一些开户银行流于形式,没有落实专人负责,账表记录不完整,少登、漏登或有意不登情况时有发生
更有甚者,有些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支现用途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根本不把关,不审查,不登记,敞开放行
(四)对于大额现金缺乏有效管理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大额提取现金,从事偷税漏税、洗钱、贩毒、行贿、诈骗、携款潜逃等犯罪活动
由于《条第1页共7页例》的滞后,在引导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监管大额提现行为、防止利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