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登记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学校所有固定资产,分室专人保管,新增添的资产应及时登记上册,做好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履行借物登记制度,归还时管理人员应及时检查,如有损坏,查明原因,并责成有关人员赔偿损失
三、所有固定资产一律不对外借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研究审批,且履行借物手续
四、所有固定资产每学期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流失或损坏,由分管负责人追查或赔偿
教室公共财产管理制度一、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财物教育,全体学生都必须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使其不受任何损失
二、课桌凳由使用人按统一编号负责保管
使用人不得在课桌凳上刻画,损坏桌凳面,如有刻画等,人为损坏现象,保管人应向班主任说明情况,班主任根据情况要求损坏人赔偿
三、任何人不得在墙上挖洞、乱涂乱画、踢、踩,如有损坏现象,班主任应查明原因,要求损坏人赔偿
四、教室门窗玻璃、电器设备,由全体学生保管,学生离校应关好所有门窗和电源,如有损坏,班主任及时查明原因,要求损坏人赔偿
五、对于人为损坏公共财产的学生除承担所有修理费用外,还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要在学校宣传橱窗曝光亮相,取消本年度三好生评比资格,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校舍设备维修制度一、总务处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本着为教育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加强校产管理,更好地保管、维护公物,使公物损坏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每学期制定维修计划,报请校长室批准后执行
三、组织人员经常检查学校房屋、围墙、电线及各处室设备,确保安全
四、各处室设备如需维修,先具报告校长室批准后,总务第1页共4页处安排人员维修
五、每学期结束时,对教室、课桌凳、水电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并利用假期进行维修,确保教育教学需要
六、平时发现损坏应查明原因,如属人为损坏由损坏者赔偿后,再进行维修,如属自然损坏,总务处及时修缮
七、维修工作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预决算,并签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