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对空气呼吸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谈空气呼吸器,首先要谈呼吸防护
对于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的气体、蒸气、雾、粉尘、烟、气溶胶等,环境空气中的浓度大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职业接触限值,对人体能造成健康损害或丧失生命的作业环境,必须进行呼吸防护
在个体呼吸防护、事故抢险、有限空间作业、不明气体环境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大于IDLH值的环境作业、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作业环境、危化品泄漏处理、消防灭火等作业环境必须使用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以下简称空气呼吸器)
在呼吸防护的各种产品中,因为空气呼吸器的指定防护系数(AFP)是目前呼吸类防护器具中最高的,大于1000
空气呼吸器是目前最好的呼吸类保护器具
空气呼吸器的使用环境都是相当危险的作业环境,必须加强对空气呼吸器的管理,保证员工能正确地使用、维护、保存
伴随入世,HSE管理体系的推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颁布实施,对于防治急性职业中毒、慢性尘肺病的发生,政府和企业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安全中的重要工作来完成
个体防护、防护器材已成为工作现场常见的器具
目前,我国产的空气呼吸器有上海依格尔(与美国合资)、抚顺安易救生设备有限公司两家
市场被大量的国外的产品占有
美国的狮牌、梅思安,英国的消宝,法国的巴固、奥得姆,德国的德尔,菲律宾的梅尔赛夫等
在市场准入管理中,代理和经销商只持有公安部的准入许可,而没有卫生部的准入许可
空气呼吸器是呼吸类防护器具,没有卫生部的市场准入许可,如何能确保它的呼吸防护方面(亚洲与欧洲人的呼气、吸气阻力大小、肺活量、单位时间的需气量是有差别的)适合于国人,保障其呼吸保护的作用
卫生部门必须制定相应准入许可
目前,空气呼吸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只有公安部的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此标准已修订,标准号为GA124-20xx)涉及到的相关标准:GB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