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医疗工作制度2、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科主任每周查房不少于1次,主管医师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对危重、抢救患者要实行重点交班,及时向上级医师或有关领导汇报。3、各级医师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医疗核心制度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4、各级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危重、抢救患者要实行重点交班,及时向上级医师或有关领导汇报。5、遇有重大事故抢救,需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需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加强手术期患者的检查和护理,严格掌握手术指征,认真完成术前准备,落实围手术期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手术质量。7、注重患者心理特点与需求,加强医患沟通与告知,充分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8、坚持危重、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认真填写《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医生交接班记录本》、《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9、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开展新业务,提高医疗质量。10、负责指导住陪医师、实习医师,认真审核、修改各种医疗文件,杜绝差错事故。11、保持病房、办公室、治疗室及处置室的安全、安静和清洁整齐。1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对特殊感染患者,应设专门病房,严密隔离,积极抢救,努力提高治愈率。第1页共25页第二篇: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一、凡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器械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二、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三、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考察、汇报、论证采购。四、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必须履行严格额出、入库手续。五、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六、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请领和保管,要求账务相符,要求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害丢失。七、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查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八、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维修申请书,送交医疗器械科,由维修人员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第三篇: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医疗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在设备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的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2、维修人员每月两次下科室巡视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随时解决问题,做到对设备的及时维修。3、做好医疗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搬迁及仪器设备的报废鉴定工作。4、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修复的医疗设备、器械,需及时报主任和使用科室主任。5、负责维修配件、材料及维修工具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第2页共25页6、及时、准确地记录(科室有维修记录本)各科室报修电话,并通知相应的维修人员前去维修。要求10分钟内到现场,特殊情况必须向需维修的科室说明。7、对有故障的医疗器械,维修人员要及时修复,确不能在场修复的设备、器械,向科室使用负责人说明情况带回设备科维修。8、维修医疗设备、仪器,要认真填写完整的维修登记单。维修大型贵重医疗设备及计量器具须填写专项维修表,由维修人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存档。9、注意安全,保证仪器设备及人员人身安全,严禁带电作业,注意电源、气源、水源、氧气、乙炔等的保管。10、对紧急抢救所需设备立即维修。11、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重大设备(万元以上)使用科室要指定维护责任人,制定操作规范,并报医疗设备科备案。医疗器械设备档案管理制度1、医疗器械设备档案兼职管理人员在医疗设备科主任领导下工作。2、医疗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器械设备档案的立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