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制度发展工作报告一、背景与概况(一)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是市、县政府为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而进行的积极探索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具有全局意义的两个根本转变后,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积极转变用地观念,加大了对各类存量土地挖潜的力度
在农村,治理“空心村”,探索利用农村存量土地的新路子
在城市,改造旧城、处置国企土地资产、消化闲置土地,探索利用城市存量土地的新路子,在探索过程中,土地储备制度应运而生
(二)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是市、县政府在经历了土地市场跌宕起伏后,顺应土地制度和市场基本规律,政府和市场有效结合,配置土地资源的制度创新
各级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经验是逐步积累的
在土地市场早期发展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和制度上的漏洞,出现了如前所述的总量失控、资产流失等问题
最为突出的是因总量失控,形成了大量闲置土地
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以下简称中央11号文件)部署开展建设用地大清查,共查出174万亩的闲置土地
为解决上述问题,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一些市、县政府开始探索建立土地储备制度
(三)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是市、县政府适应法律政策要求,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寻求建设用地空间的理性选择
中央11号文件和新《土地管理法》加强了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促进了我国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中央11号文件要求,冻结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一年,经国务院批准,又延续到1998年底
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一方面,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施用途管制、占补平衡和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地方三七分成的措施,使新增建设用地的数量大为减少,占用耕地的成本大幅提高
另一方面,将利用存量土地的权利和收益交给地方
市、县政府为解决冻结期间建设用地需求,降低用地成本、提高土地收益,加大了存量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力度
由于利用存量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