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地方煤矿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为推进和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检查督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目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督查的对象和范围安全检查督查的对象为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设施
三、安全检查督查的内容1、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进行分解,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3、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的情况;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档案情况;5、现场安全管理,执行操作规程,反“三违”情况;6、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7、开展危险源调查、登记、建档以及搞好监控的情况;18、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情况;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10、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新、改、扩建工程坚持“三同时”的情况;1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第1页共3页12、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认真调查、按时结案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坚持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性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相结合
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包括生产过程中检查、班前班后检查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发展XX县区指挥部)、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地区和行业特点每月组织一次重点检查
区政府或区安委会每年组织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