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xxxxx有限公司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激励奖励制度[2018]021号一、目的为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研发潜能,根据公司研发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研发中心新技术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二、基本原则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研发任务的比重及对研发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三、成果收益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1、研发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四、奖励对象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模式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系统开发等方面投入研发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系统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五、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研发经费投入主体、研发软硬件平台、研发人员三个方面
2、当研发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研发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研发中心,20%归研发人员,60%归企业所有;研发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研发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第1页共2页益中占40%,公司研发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研发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研发经费的,研发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研发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研发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研发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六、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研发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
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研发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
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