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精选多篇)第一篇: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法规名称】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颁布部门】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查看【发文字号】鲁政办发[2014]67号【颁布时间】2014-08-12【实施时间】2014-08-12【效力属性】有效【正文】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公安厅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省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重大举措
各市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保证户籍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市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14年10月1日前报省政府核准后实施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XX省公安厅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省委工作会议确定的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更好地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服务,现第1页共17页就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农村人口在城镇登记常住户口后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管理的主管机关,要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