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一、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全程监管,提升兽药质量,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力争年内我市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明显好转,区域性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守法意识、质量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明显增强;兽药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全市不发生因兽药投入品问题引起的重大动物产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整治重点(一)重点品种1
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疫苗等兽用生物制品;2
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227号公告、第560号公告)以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产品;3
20*年以来被通报的假劣兽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套用文号产品等假劣兽药);4
兽药标签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5
非法改变兽药标准产品,经检测涉嫌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产品;6
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7
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
(二)重点环节1
生产环节加强兽药生产企业(特别是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对我市兽药生产企业的检查履盖率应达到100%;对农业部和自治区重点监控的兽药生产企业、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通第1页共5页报中有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检查履盖率应达到100%,检查次数分别不少于2次,执行兽药gmp不规范的,要监督整改
对群众举报兽药质量问题突出、对外承担代加工的生产企业,各地应及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立案查处,并上报我局
对非法兽药生产厂家(窝点),要认真组织追踪排查,彻底捣毁
经营环节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
各地要将兽药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