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吉克煤矿持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制度为了不断提高瓦斯治理手段,改进瓦斯治理方法,消除瓦斯事故隐患,杜绝发生瓦斯事故,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一、成立瓦斯治理持续改进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经营副矿长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部长人力资源部经理通防部长、机电部长安检部长经营部部长、调度室主任、通修、防突等相关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部长任办公室主任二、工作程序1、井下瓦斯治理实施单位、各相关部室将瓦斯治理存在问题上报小组办公室
2、对于上报的瓦斯治理问题,由通防部向瓦斯治理持续改进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小组制定具体方案
3、方案制定后由通防部向申请单位下达瓦斯治理措施改进通知单
4、最后由瓦斯持续改进小组对改进后所取得的结果进行验收确认
三、奖罚1、凡是上报的有关瓦斯治理问题,通防部要在5-8天内回复或出台相关整改措施,一次不执行,对通防部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2、其它小组成员不配合组长工作,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3、瓦斯治理效果差,提出后长时间内不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方法,对小组全体成员每人罚款200-500元
4、对于在瓦斯治理持续改进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如果其成果获得矿内奖励,矿上将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
5、为鼓励全矿所有职工都参与到瓦斯防治当中来,凡是对瓦斯治理有贡献人员,年底前由矿进行统一奖励
通风、抽采、监控、防尘、防火等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第1页共9页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建立“一通三防”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1、矿长对矿井“一通三防”大系统定期审查负全面负责,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通修队、防突队、通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调度室等单位负责实施“一通三防”大系统定期审查
2、审查的主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