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石柱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提纲(二0一0年六月日)市委检查组、尊敬的各位领导:“五五”普法规划自2006年启动实施以来,我县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发展观,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以“法律八进”为主线,以“法治区县”创建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石柱、平安石柱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领导,健全普法网络,打牢普法工作基础(一)加强领导,为“五五”普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领导重视是抓好“五五”普法区域的关键,是推动“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手段。5年来,我县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七大系统及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司法局设立县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均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普法教育工作,做到了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五年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每年均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掌握全县普法工作动态和工作重点,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点,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二)突出普法依法治理规划,为“五五”普法提供行动指导第1页共10页为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五五”普法伊始,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宣部、司法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2006年—2010年“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县人大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规划》和决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相应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更好的确保规划的法治工作顺利的实施,县委、县政府、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均要制定下发年度工作规划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确保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三)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考核,为五五普法提供扎实的制度保障一是严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全县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抓不好普法工作就会导致全面工作落后的考核局面,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法律合格考试,将考试成绩载入个人档案,实行不合格不评优政策,三是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实行不过法律关,就不能提拔认用政策。由于普法考核目标明确,考核力度加大,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形成共识。(四)抓普法工作网络骨干建设,为五五普法提供优良的团队保障一是组建由县党校讲师、律师、法官、检察官等组成的五五普法讲师团,以举办讲座,现场集中咨询等形式为领导、机关、农村讲播法律知识,凸显了法律精英作用。二是建立五五普法志愿者队伍共2000余人,五年来,广大普法志愿者立足所在部门的工作实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三是狠抓司法队伍在普法活动中的作用,强化基层司法助理员在农村普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制度,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活动,为老百姓在法第2页共10页律上排忧解难。(五)加大经费投入,为五五普法提供充裕的后勤保障“五五”普法是一个系统工程,编印资料、书籍刊物、普法教育等都需要经费保证,为保障“五五”普法顺利开展,我县严格按照人均每年0.3元,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全额拨付到位,保障了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