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空中交通管制前景展望空中交通管制的目的就是防止航空器相撞,防止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相撞,维持空中的交通秩序,保证有一个安全、快速、高效的空中交通流量
空中交通管制包含区域管制、进近管制、塔台管制和空中交通报告服务4部分
我国现行的空管体制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民航事业不发达的情况下形成的
在民用航空器急剧增加、飞行量迅速增大的今天,仍延续过去的空管体制显然已不适应
一、下大力理顺空管体制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了我国空管体制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空管体制改革分三步实施的目标
第一步,将北京—广州—深圳航路交由民航管制指挥试点,这一步已于199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第二步,将全国的航路交由民航管制指挥,形成在国家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民航和军航分别对航路内外提供管制服务的空管体制,实现“一个空域内一家管制指挥”
1996年6月30日完成了北京——上海、上海——广州航路交由民航管制指挥,这标志着空管体制改革第二步正式启动
第三步,从长远看,我国空管体制应仿效世界上先进国家的做法,采用国家统一管制的模式
这样的改革思路和做法无疑是正确的,现在的问题是要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实现第二、三步改革目标
就民航内部来说,空管体制并未理顺,目前分级管理的方式,不利于形成集中统一的管制指挥,不利于系统配套进行空管设施建设
应当参照国际上的通用做法,研究建立统一管理、集中指挥的空管体制
二、推进空域管理改革目前我国空域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亟待加以改进
空域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应该确保其安全、有序、高效率的使用,军航、民航管制区域应尽可能一致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军民航管制区是完全一致的,而我国是民航与行政管理区、军航与部队建制范围相挂钩,这样人为造成了管制区划分不一致的矛盾
应从国家空域资源的整体考虑,科学、统一地划分管制区,达到军航、民航管制区尽可能一致,这是提高空域利用率,利于军航、民航相互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