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各州市经委(工信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将对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运营发展情况开展相关调查,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培育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现将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0]327号)转发你们,请各州市经委(工信委)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填写《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营运发展情况调查表》,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调查表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各一套报我委企业服务体系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天容0871—35183070871—3512295(传真)电子邮件:thrybox@163
com通信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邮编:650011附件:《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信厅企业函[2010]327号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现就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运营发展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摸清承担综合服务任务的各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状况,为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培育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加快推动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查范围名称中含有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字样,承担综合服务业务的省、市、县级服务机构,不含融资担保机构
三、调查内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发展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推动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