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兴南国民中学教育储蓄专户运作良善桃园县立兴南国民中学教育储蓄专户实施计划一、依据:教育部96年9月13日台国(一)字第0960137551C号令,订定「教育部推动学校教育储蓄专户实施要点」办理
二、目的:本校为照顾经济弱势、家庭突发变故之学生,使其顺利就学,特别订定本计划
三、照顾对象:本校在籍学生,具有下列情形者
(一)低收入户
(二)中低收入户
(三)家庭突遭变故,致使其无法顺利接受教育者
(四)前三款以外家庭之学生,但须协助方能顺利就学之特殊个案学生
四、经费来源:(一)校友、家长、校内外善心人士捐款
(二)教育部学产基金挹注
五、设立专户:(一)由学校开立专户储存经费,其经费收支采代收代付方式,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二)专户名称:「桃园县立兴南国民中学教育储蓄专户」
(三)专户设立金融机构名称:台湾银行中坜分行(四)账号:04103809512-4(五)学年度决算后若有经费结余,应发函内政部申请核准同意于三年内继续使用该笔经费
六、捐款用途与补助标准:(一)所获捐款用以补助第三点之照顾对象,使其顺利就学
捐款为指定用途者,则依其指定用途支用
指定用途之捐款若有剩余,经征得捐款者同意后,得改用于其它个案之补助
(二)个案学生若己接受其它经费补助,以不重复补助为原则
但其它补助仍无法解决其困难时,得依需要再予补助
(三)补助标准:每一个案学生之补助标准,由学校校务会议定之,以期能解决或减轻个案学生困难,使其顺利就学为原则(附件一)
七、行政组织:成立本校教育储蓄专户管理小组(附件二)(以下称管理小组),负责本校教育储蓄专户经费筹措、管理、开立收据、动支与将收支情形报县政府备查,及相关业务推动事项
八、经费动支程序:(一)学校校长、教职员工自行发现或依家长反映发现需要协助之个案学生,得向学务处提出须协助学生之书面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