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经工作创造良好法制环境自治区工作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不断加强人大财经立法、监督工作,着力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经济立法进程,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法制保障紧紧围绕我区的中心工作加快立法步伐,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立法的突出特点
从1981年开始,常委会围绕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商品交易管理、鼓励外商投资等地方性法规
常委会在这个阶段本着急需先立、突出重点的原则,共出台了40余件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以立法法的出台为契机,人大财经立法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立法工作从注重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在这一时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私营企业权益保护等法规相继出台,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增强,规范、保障、促进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常委会加强了促进自治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立法,安全生产、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等条例成为新时期财经立法的重要标志
二、加强财经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迈进听取和审议财政预决算、计划执行以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是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30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工作内容,推动财经监督工作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
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对本级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推动政府在提请审议前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
二是坚持对部门的预决算实行重点审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从20xx年起,探索对4个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并逐年扩大初审部门范围
目前,常委会每年选择20个资金流量大、专项资金多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审查,着重审查预算内外资金、第1页共2页其他收入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相应提出初审意见,督促政府及时整改
20xx年,常委会对8个部门的决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