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土地征收报告[5篇模版]一、土地征收流程(一)完成土地拆迁,达到三通一平(一)征收办向上一级国土部门提出开发申请。(二)上一级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并通过预审。(三)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四)开发实施方案完成后,由国土局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2、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第1页共8页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八)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九)组织验收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1、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4、纳入市土地储备库二、我国土地征收的现状在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中,土地管理者滥用征地权的现象比较严重,各地政府随意界定“公共利益”,以国家建设、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为借口,出于增加财政收入、追求政绩的目的随意行使征地权。在我国,地方政府完全控制着土地征收和出让的整个过程,土地征收市场则是一个行政压制下的买方垄断市场,这为土地管理者为增加经济效益、滥用征地权提供了条件。其次,征地方案完全由政府单方面作出,丝毫没有听取被征地单位的意见,剥夺了相对方的参与权。再次,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补偿范围狭窄,补偿方式单一,造成政府据此给予农民的实际补偿金很少,甚至难以维持农民现有的生活水平,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恰恰相反政府却以低价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最后,政府将以低价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又以高价出让给开发商,最终获得了高额经济利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许多地方掀起了以兴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为名义的轰轰烈烈的“圈地运动”,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收用于非农建设,第2页共8页农民集体土地加剧流失,大量失地农民生存状况急剧恶化。据统计,每年我国因土地征收征收约近30余万农民失去土地,农民土地权益损失近20000亿元。在众多的上访案件中,近三分之一的案件是由土地征收征收而引发的。农村集体土地在征收征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非常多,有些行为已严重违背了土地征收征收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本意。(一)当前土地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府滥用征收权,征地超出“公共利益”目的《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