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优惠贸易知识简介(鳌江办王太海)一、区域性优惠贸易发展概况区域性优惠贸易是两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之间,通过签订双边协定,建立各种区域性经贸安排,核心是通过取消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实现区内经济的共同发展
根据合作水平不同,区域性优惠贸易可以分为:1
优惠贸易安排:是一种较为初级的区域经贸安排
具体作法是,各成员通过签订协定,相互对全部或部分货物贸易给予一定程度的关税优惠
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协定,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是比自由贸易区更为高级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形式,它要求签订协定的成员不仅取消彼此之间的关税及其它贸易壁垒,实现商品的自由流动,同时还对区外国家或经济体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
共同市场:比关税同盟更高的层次区域经济安排,对外也实行统一的关税,同时对内不仅是货物、服务、投资、实现了自由的流动,而且实现生产要素、人员也实现了自由流动,劳动力市场相互开放,货币政策、经济政策也逐步趋同
经济同盟:经济同盟是区域经济合作的最高形式
连经济政策也一体化(一些传统上属于国家主权范围的经济政策也让步给经济同盟)
在这一阶段,区内各成员相互取消货物贸易的障碍,实现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并在经济、金融、财政和社会等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
欧盟正在向此迈进,欧盟已具备经济同盟的雏形
货币政策(如欧元),财政政策也趋向统一
其中自由贸易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最主要的类型,占当前向WTO通报区域贸易安排的90%以上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区域经济合作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参加了不同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签订了为数众多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比如我们的邻居韩国已签订或正在商签的自贸协定有1、韩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2、韩国-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