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报告(二审行政案件用)关于(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上诉案的审理报告(二审行政案件用)()行终字第号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通过原审原告(写明原告的姓名或名称)不服被告(写明被告的机关名称和案由)一案,已由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行字第号行政判决。告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讯员(或代理审讯员)担任审讯长,审讯员(或代理审讯员)、参加评议,主审,并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参加诉讼和到庭情况)。本案现已审理完毕。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根本情况(分项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根本情况。详细写法,可参照二审行政判决书款式写)。三、原审讯决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理由(写明原审讯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四、当事人上诉、辩论的恳求和主要理由(写明上诉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不服的内容及其理由和恳求等。再写明辩论的主要恳求、理由等。有第三人的,写明第三人陈述意见)。五、二审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与认定(详细写明二审法院经审理查证后,确认原审讯决认定的事实哪些是正确的或全部是正确的,有哪些可靠的证据和按照可以充分证明;哪些是错误的或全部是错误的,有哪些足以否认的理由和按照等。假设上诉人对事实和证据方面提出异议或者与辩论有争议,应重点逐条作出分析评论,确认何者能成立,何者不能成立,并说明理由和按照。可以展开书写,不须拘束)。六、需要说明的征询题(主要写明与本案有关联、需要另行说明的一些征询题,以及案件的背景情况,不同的反映和意见等)。七、处理意见和理由(此项应当写明的内容,是按照二审确认的事实和情节,对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考有关的法学理论,对上诉的恳求和理由能否成立,作出分析评定;对原判处理实体征询题的判决是否正确,是全部正确或者部分正确,哪些部分有错误或者全部错误,理由和按照有哪些,作出全面的分析评论。并在分析评论的根底上引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款项,提出二审的判决意见,说明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理由。需要提出司法建议的,应另起一行写明需向哪个单位提出什么司法建议,为什么要提出司法建议等)。主审人:年月日【说明】本审理报告款式,供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行政案件时使用。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结案的,也应按照本款式撰写审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