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建立批准本工程于年月日邀请、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原那么根据建立部和工商理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详细情况签订本合同。一、词语含义及合同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以下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施行工程达成的明确互相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才能的当事人。甲方的详细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承受的当事人。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立监理对工程进展的监理。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立监理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1.8设计: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到达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进展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外表的装饰处理。1.10工程造价理部门:深圳建立工程造价理站。1.11工程质量监视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工程质量?执行。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补偿费等。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增加的合同价款。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当的开支。1.15工: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天数。1.16开工日: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约定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1.17开工日: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1.22工程量:发包方在中提供的、按深圳的工程量计算〔规那么〕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项工程量。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向银行贷款利息。1.26合同条款中部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第二条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协议条款;2.2合同条件;2.3建立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5合同约定的、和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2.6发包工程的、书和中标书;2.7工程量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书和图纸;2.8监理合同当合同出现模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解决。第三条合同使用及法律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其次约定使用行业、;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国内没有相应、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