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经济学思考轨道交通由于具有快速、环保、运能大等特点,已成为各大城市发展公共交通优先考虑的项目
据统计,我国现有20多个城市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地铁等轨道交通项目,在建线路总长度超过390公里,有1500公里线路正在规划建设中
轨道交通在给人们带来便捷舒适的同时,也面临着由于人、车辆、机电以及社会灾害等因素而导致的安全问题
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对城市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有必要从经济学角度对轨道交通安全问题作出一些思考
1轨道交通安全的“公共产品”特性思考“公共产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
非竞争性是指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就是同一单位的公共产品可以供许多人共同消费,某些人对该产品的享用,并不影响他人的享用;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一旦提供给公众,不论何人都可以享用,任何人不得加以排斥
安全属于社会秩序的范畴,是对人、对财产、对环境保护类的无形产品
轨道交通安全具有“公共产品特性”,表现在消费上不具有排他性,不会因一些人的“消费”而影响其他人的“消费”
但是,会因某个人或某一些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安全这一公共产品的隐性短缺或显性短缺
例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在没有形成事故以前,个人是“免费”消费着他人所制造的“安全”这一产品
但若个别人不遵守安全规程甚至违法犯罪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将会危及无辜,不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同时会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例如,今年7月份英国伦敦地铁爆炸;1995年3月日本东京地铁毒气;2003年2月韩国大邱地铁纵火;2004年2月莫斯科地铁爆炸、大火等案件,伤亡惨重,损失、影响巨大
地铁公司作为企业,其力量毕竟有限,不可能无限制地承担这类公共安全的社会责任
市场取向的改革带来了发展和繁荣已被实践证明,但市场不是万能的
公共产品的特性导致市场失灵,使政府调节成为必要
关系到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交通安全问题,单个企业无力承担起全部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