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解决补偿门面房申请报告[范文]申请书尊敬的各级领导:我们是沿河县全体被辞退的老民办教师,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集体向党和政府反映我们的诉求,并恳求人大,提议一下我们弱势群体的心声
我们大多数是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投身于农村基础教育工作的中、小学民办教师,在教学岗位上工作了十几年、二十几年
当时经济困难、文化落后、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生活及工作环境异常恶劣,我们白天要给孩子们上课,晚上还要开夜校、办扫盲班继续给成年人上课
我们当时工资极低,低到你不能相信的程度——日工资不足一元;我们对这个岗位又极坚持——我们教育了几代人;我们也是许多学校唯一的老师
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牺牲了经济收入、牺牲了无数时间、牺牲了健康,艰苦奋斗,呕心沥血的教书育人,把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献给党的教育事业,从而保证了国家教育的进步、“两基”目标的顺利实现,说明我们这些被辞退的教师是合格的民办教师
而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成为了被辞退的对象
当时我们是欲哭无泪、欲哭无声,有苦只能往自己肚中咽
回想当时辞退民办教师的情形,真叫人啼笑皆非,有的地方是自报辞退,有的地方是投票辞退,有的地方是抓阄辞退
这些五花八门的辞退方法,再加上个别领导的敷衍趋势,辞退经过大多是凭大队支书或教办、学校某位领导的一个口头通知,就将我们强行辞退了
我们通过学习《宪法》,《劳动法》,《教师法》及有关辞退民办教师的文件,联想到我们被辞退的经过,感到实在太冤了
1《宪法》明文规定
“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也是公民的义务”
我们觉得被辞退就是被剥夺了劳动权利,这是不符合宪法的
我国《劳动法》第20条讲“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临时工应享受用人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用人单位为临时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而我们在教育岗第1页共3页位上连续工作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现在却老无所养,我们认为这是违背劳动法的
中央教育部从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