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山东省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考核标准山东省卫生厅二○○七年三月本标准共五大部分,采用量化评价,总分值100分,其中护理人力资源管理10分,临床护理服务30分,护理质量管理30分,护理质量控制10分,支持系统建设20分
一、护理人力配备与管理二、病房护理服务三、护理质量管理四、护理质量控制五、支持系统建设山东省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考核标准标准主要内容标准基本要求标准考核细则标准分一、护理人力配备与管理301护理人员执业资格1-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
1-2按照各级各类护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上岗
1-1-1护理人员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经注册后方可上岗,护理部有登记
1-1-2病房建立护士业务档案,定期对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进行评价并记录
1-1-3对专业性较强的护理岗位急诊(如ICU等),应符合相应准入标准、程序与管理机制
1-1-4护理员须经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房统一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
102护理人员数量2-1护理人员数量合理,满足护理工作的需要
2-1-1病房床位和护士的比例为1:0
6;重点病房1:0
8(床位使用率85-95%);重点单元(ICU、CCU、NCU)为2
5-3名/床(床位使用率75-85%,使用有创呼吸机病人小于40%)
2-1-2护理员的配备,普通病房床位与护理员比例为1:0
2;重症监护单元为1:0
5;其他岗位可根据需要适当配备
53护理人员结构3-1护理人员结构合理,各级护理人员职称比例合理
3-2实行弹性工作制,及时合理调整人力
3-1-1护理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三级病房占40%,二级病房占20%以上,高、中、初级职称比例为1:3:9,高级职称岗位设置合理
3-2-2各班次护理人员合理分工,分层使用、责任到人,根据病人的需要及时调整人力及班次
54护理人员业务素质4-1护理人员熟练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