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材料(2012年4月12日)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我们党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喜庆之年。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干警文明素质,促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市委、市文明办的要求,我院制定了《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落实责任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市文明办的悉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坚定信心,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践“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动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我们知道,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司法文明是法制文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体现着司法工作前进的方向,集中反映了司法活动的整体发展水平。对人民法院来讲,司法文明是实现法院本质的必然要求,是司法公正的外在表现。积极推进司法文明,既是人民法院肩负的政治历史责任,也是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其审判职能决定了人民法院担负着惩罚刑事犯罪、调节经济关系、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民法院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后盾。因此,法院系统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意义显得尤为重大。(一)围绕重点工作抓创建法院的重点工作就是审判和执行工作,要围绕各个时期法院的工作中心,紧密联系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过程,作为精神文明创建任务落实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融入到法院的各项重点工作中第1页共9页去,使创建工作既符合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贴近人民群众,又契合精神文明建设自身的特点和规律。1、创建工作与开展“严打”斗争、惩治社会丑恶现象、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我们把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打击重点直接对准那些杀人、抢劫、强奸、爆炸、重大盗窃等危害深、影响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2、创建工作与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相结合。我们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落实涉及审判工作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全方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近年来,我们先后到高级中学、济水一中等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上法制课,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展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了青少年朋友的欢迎、社会各界的好评和上级领导的肯定。(二)围绕以人为本抓创建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创建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广泛宣传、科学设计载体、开展群众讨论等形式,让广大干警了解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从而更加自觉地参与到的创建活动中来。另一方面要始终结合单位实际,以小见大,从具体事情抓起,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改善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质量,使广大干警在创建活动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三)围绕创新载体抓创建要以思路的创新和载体的创新,有效地实现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创新。精神文明创建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只有始终保持成果的创新,才能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退步、成绩不落伍,持续保持健康向上的发展势头。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开展一系列各层次的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去,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同时,第2页共9页在筹划各类创建活动时要始终体现活动的时代性、科学性和操作的简明性、行业的差异性,不断完善创建载体。(四)围绕典型示范抓创建我们自2006年底被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