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包括哪些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定事故责任,然后根据伤者的病情判断事故类别、等级,随后便是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赔偿
一、赔偿的依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实行过错赔偿原则
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确定损害赔偿的额度,即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般说来,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赔偿数额;负主要责任的,承担六成以上民事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应平均承担;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四成以下的赔偿责任,各方承担的赔偿数额之和,应等于赔偿总额
在实践中,一般以10%作为档次增减的幅度
二、赔偿的项目:损害赔偿的项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36条规定,具体包括:1.医疗费
按医院凭据支付
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
擅自进行并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自己承担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误工日期以单位、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如误工者的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按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则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
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
按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一般补偿10年
根据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补偿金发给10年,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