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情况的汇报自《法官法》颁布实施,特别是2002年1月1日《法官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以来,我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法官队伍建设及法官等级评定情况我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57人,其中法官33人(另有法警5人,书记员8人,司法行政及其他人员7人,不在岗4人),含:正、副院长4人,审判员16人(其中审判委员会委员5人),助理审判员13人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院法官学历层次较2002年前有较大提高
截至2005年12月,所有法官均达到大学本科及本科同等学历,有2人完成了民商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
为了实现对法官的科学管理,增强法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国家实行了法官等级制度,我们依据省高院及中院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评定法官等级实施办法》,领会精神实质,排查我院干警的基本情况,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使法官等级的每次评定及晋升都能及时、准确地完成
1998年法官实行等级评定后,首评参加人数为30人,其中,四级高级法官8人,一级法官8人,二级法官2人,三级法官1人,四级法官10人,五级法官1人
2000年法官等级评定时,首评9人,晋升7人
首评9人中,四级高级法官2人,一级法官1人,三级法官2人,四级法官2人,五级法官2人;晋升7人中,三级法官5人,二级法官2人
2001年法官等级评定时,首评五级法官1人,晋升6人,其中:一级法官1人,三级法官5人
第1页共3页2002年法官等级评定时,晋升一级法官1人
2003年法官等级评定时,晋升一级法官1人,二级法官5人,三级法官5人
现我院法官经过几次调整,共有四级高级法官2人,一级法官10人,二级法官6人,三级法官12人,四级法官2人,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