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工作报告范文(2)二是强化外部监督
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
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
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
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
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
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
《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第1页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