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创建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是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
对于构建和谐单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特制定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全局,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干部、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为实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二、工作目标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计划、科学安排、科学规划,采取五抓五推进五突破的工作措施,出色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城市维稳、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年度内为将城工委、城工办机关打造成为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工作业绩突出,工作机制建全,理论学习示范基地和干部职工不断进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良好的市级文明单位
三、工作措施(一)建立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保障
城工委、城工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由城工委书记但成贵任组长,城工委副书记、城工办主任何涛,城工委副书记漆睿智任副组长,城工委委员、机关中层干部为第1页共4页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岳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红梅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在创建工作中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分管工作出色,充分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