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五菱汽车销售政策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GNW)坚定不移地实施具有SGNW特色的渠道建设及管理模式,提高五菱销售网络的经营效益和市场运营能力,确保全年各项销售目标的实现,并在厂商之间建立更加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最终实现降低成本增进效率并令消费者分享更多利益
为了这个共同的目标,特制订本年度销售政策
本销售政策的任何规定如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就相关事项,应适用相关强制性规定,但本销售政策的其他规定仍然有效则应予以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经销商全款提取商品车
第二条:价格管理一、供货价格凡与SGNW签订《2011年度汽车产品供销合同》的经销商,均执行A价
二、价格调整SGNW统一调整价格时,所有自降价之日起前120天之内开票的库存车辆享受100%的降价差价购车优惠,超过120天的库存车辆不享受差价购车优惠
降价差价购车优惠兑现方法:SGNW按照核定的库存数据一次性办理
第三条:销售结算及折扣一、结算方式以现汇、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结算
经销商以现汇回款,额外给予0
6%的现汇折扣;以三个月期承兑汇票结算,额外给予0
4%的现汇折扣
二、销售折扣1、五菱品牌系列产品销售折扣基本系数为6
经销商销售折扣系数确定方法:经销商本季度销售折扣系数按照上季度的评价成绩确定(评价办法见附件2:《2011年度五菱汽车经销商评价细则》)
2、折扣的兑现:经销商销售折扣计算及办理方发见附件3:《五菱汽车销售折扣办理办法》三、年度销售折扣SGNW根据经销商的去年销售表现(包括市场份额,中心店建设,集团车业务等方面),酌情给予一定的额外折扣,具体的折扣的方法和标准另行公布
四、经销商年度销售表现评比年度销售表现评比是把年度综合评价成绩评定,评价成绩在前80名的经销商有资格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