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年4月修订),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奖学金评定办法一、奖学金的类别1、校设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简称校设奖学金
校设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专业奖学金、2、学校外设奖学金: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学校设立,旨在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学校外设奖学金名额每年由学校分配下达到各院系
3、院系外设奖学金:机械工程学系暂无此奖学金
二、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机械系只评选学籍属于机械工程学系的学生,竺可桢学院或者工科平台的学生由各自院系具体评定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2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5
学生已修学年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毕业班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三)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三、各类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一)校设奖学金1、竺可桢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15000元
竺可桢奖学金在当学年其他奖项评选之前先行评选,获奖人选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至少两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年学系预评通过的);(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2、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