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汇报材料现将我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三阶段专项行动的情况报告如下: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xx]120号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三阶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文[20xx]51号文件精神,我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于20xx年5至10月对辖区内现有的2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7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98家农村卫生室,68家医院、卫生院、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检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和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在经营非药品时,未按规定与药品明显隔离销售,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的违规行为
一、召开专题会议
会上认真解读了国家、省关于非药品冒充药品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非药品冒充药品得概念,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产品等,均为非药品冒充药品,属于这次重点整治范围
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检查,着力规范,不折不扣的完成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全市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局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责任到人,成立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照善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耀东、纪检组长李昌明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市场股,徐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材料收集,信息报告,分析总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