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国家税务局文件峡国税发〔2010〕69号峡江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峡江县国税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县局各职能单位:现将《峡江县国税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九月一十一日峡江县国税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为确保我局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峡江县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峡办发[2010]22号)和《峡江县国家税务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峡国税发〔2010〕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县局各职能单位
二、考核原则为使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考核效果
三、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在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局效能办负责组织协调,并会同办公室、人教股、党办等部门具体实施
四、内容和方法(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落实县局创业服务年活动方案及本考核方案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考核分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
平时考核由县局效能办负责组织实施
集中考核由县局效能办牵头办公室、人教股、党办等部门进行
考核实行百分制
平时考核占70%,集中考核占30%
落实五个方面重点工作情况总分为100分,没有相关考核内容的职能部门,该项不得分,总分要折算计入考核得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综合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档次;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档次,由县局给予通报表扬
2、考核综合得分为不合格档次的单位,要向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制定上报整改措施,并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绩效考核工作是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
县局各职能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和主要考核指标,扎实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