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矿山救护队实现安全救护的思考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处理矿山井下的各类灾害事故,实现安全救护是矿山救护队伍的中心工作,同时也是衡量一支矿山救护队伍战斗力和其它方面素质的主要标准。安全救护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其内容包括战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救灾人员的救灾行动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且不发生自身伤亡、救灾装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因人的因素发生故障、将遇险人员安全救出并正确合理、迅速有效地控制和消灭事故等。我国专职矿山救护队是于1949年在辅助队基础上成立,至今已60多年,在这60多年间,由于国家高度重视矿山救护工作,使矿山救护队伍迅速发展壮大,由初期的技术、装备力量落后、从业人员少、业务素质低,发展到今天的技术、装备力量雄厚、从业人员达2万多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大幅度提高,并且矿山救护队的施救范围也已不仅仅局限于矿山,而是有诸多方面扩展。如隧道施工发生坍塌事故、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空间、氧气含量低的地点的应急救援工作等。也就是说矿山救护队伍由单纯地处理矿矿井下灾变事故逐步地参与了地面灾变事故的处理,业务越来越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比如有的救护队由于装备的优势就参与过地面有毒有害气体泄露以及楼房坍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可以说矿山救护队为国家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但是同时要看到目前救护队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矿山企业的领导层对矿山救护工作认识不足,不能及时为救护队补充先进装备、补充从业人员等;二是部分从业人员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自身业务技能提高,加之装备落后,以至造成自身伤亡。1995年发生10余起救护队员伤亡事件,共牺牲43名救护队指战员,最近几年,救护队员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这种教训是惨痛的,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以扭转不利局面,使救护队具备较高的战斗力,实现安全应急救援;三是我国救灾装备研发能力不足,比较先进的救灾装备主要依赖进口或虽具备生产研发能力但生产的装备性能、安全可靠性不及国外产品,再就是进口装备的价格高,有些矿山企业虽想配置,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只能配置价格相对较低而性能、安全可靠性不高的国产装备,这多多少少影响了救护队战斗力的发挥。因此,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安全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培训和学习工作,从提高救护指战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入手,做好实现安全救护基础工作对安全法律、法规、救护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救护人员必须的。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事故多发的现状,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附注施行。这些法律、法规说明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对规范各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和明确责任具有重要意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要学习、掌握,应急救援人员更要学习、掌握。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才能提高救护指战员的安全觉悟、增强其安全意识,才能更好地规范救灾人员的行为、加强自我约束;对救护技术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同样重要,具备了足够的救护知识才能更好地处理事故,矿山救护队可以采取培训、规定学习内容要求救护指战员自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事故处理案例分析等学习形式来实现救护指战员对救护知识的掌握。通过学习,使指战员们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救护技术业务知识,从而增强救护指战员自主保安意识和应急救援技术业务能力,从而实现安全救护。二、按照军事化、标准化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安全救护矿山救护工作在急、难、险、重的环境中进行,非常人可以想象,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不可预料的灾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就要求指战员必须具备强健的体魄、善于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坚强的意志和过硬的应急救援能力,因此矿山救护队应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规定,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工作指导原则,严格管理,时刻绷紧“战备”这根弦,做到“闻警即到、速战能胜”,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救护队的作风建设,关键在于要高度重视...